【财新网】(记者 王长勇)“房地产调控政策要实行分类,现在完全统一的政策是不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许善达近日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提出,下一步房地产调控政策应分三类实行,即保障性住房限价限购、普通住房控价控购、高档住房放价放购。
许善达说,对保障性住房实行限价限购政策,其价格由政府定,谁能买由政府定,没有资格的不能买。因为一个地方政府不能为其他地方管辖的人提供保障性住房;作为政府的一项职责,负责为本地居民提供保障性住房,执行限价限购政策。
对于普通住房,要实行控价控购政策。比如面积在60或7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下,可供三四个人居住的住房,价格应控制在一定收入水平的人10年、15年或20年能购买一套的水平。
许善达称,政府控制普通住房价格的主要手段,一是控制土地价格,对普通住房的地价有一定的约束;二是税收调节,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如果政府财力条件好,可以把房价控制在10年能买一套的水平。对普通住房,政府除了控价,对购买也要控制,不是所有人都能买普通住房。当然,没有户口的人,纳税达到一定年限后,也可以买。
对于高档住房,许善达认为,应该放开价格、放开购买,即实行放价放购政策。同时,采取两项税收政策,一是停止房产税改革试点,二是对高档住房的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在现行消费税中增加一个住房消费税税目,由地方政府征收。
对保障性住房限价限购,对普通住房控价控购,对高档住房放价放购并辅之以两项税收措施,许善达称,“这样一个政策组合,比现在都限价限购的政策要好”。
10月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抓紧研究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系统配套、科学有效、稳定可预期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体系。
“未来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体系,一定要实行分类管理。但现在还没有落实到各项政策上。”许善达认为,房地产调控政策由统一限购调整为分类实行后,住房销售量会增加,并将同时拉动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现有资源会得到更好的配置。有这样的政策调整,政府在不增加资源投入的情况下,也能推动经济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