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衡商务论坛-大律师公会社会万象婚姻家庭法 → 婚后购买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尚未取得所有权如何处理


  共有19607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复制链接

主题:婚后购买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尚未取得所有权如何处理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cxf
  1楼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管理员 帖子:1374 积分:12931 威望:0 精华:2 注册:2011-09-24 14:57:44
婚后购买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尚未取得所有权如何处理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10-24 10:50:16 [显示全部帖子]

婚后购买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实行婚后所得共同制原则,因此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婚后购买房产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如何处理

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主要是指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因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包括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和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根据相关规定,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既不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双方可以占有、使用该房屋,但无处分权。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时,不能就双方当事人提出的房屋所有权归属和分割请求进行判决。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