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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客户违约,发生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或解除合同情形,银行应如何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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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违约,发生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或解除合同情形,银行应如何抉择?  发帖心情 Post By:2022-03-05 21:39:07 [只看该作者]


金融借款合同中因借款金额较高,借款期限较长,出于防范风险的目的,金融机构在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当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或解除合同。那么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与解除合同在法律性质上有何区别?行使后的法律后果是否存在差别?

 

 

 

 


01


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条款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该条款是合法有效的

 

 


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这种权利虽然在合同法中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但《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借款人不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是有所体现的。另外,合同作为当事人意思自治,处分自己权利的“法律”,只要不涉及《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五种合同无效的情形,就没有理由否定双方约定合同条款的效力。在审判实践中法院的判决也认为约定贷款提前到期条件的合同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02


提前到期实质属于贷款期限的变更

 

 

  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提前收回借款,实质是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变更了贷款期限,由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变为提前到期,按月偿还借款本息变为一次性偿还所有借款本息,其合同仍然在履行过程中,因此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利息、罚息、复利等,只有借款人偿还了全部借款本息后,借款合同才基于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而终止。

 

 

 

 

03


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变更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综合两个条文的规定,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应当明确约定变更的内容并达成一致。

有人认为《合同法》第四十五条仅规定了合同的生效情形可以附条件,没有规定合同可以附条件变更。但是结合《民法总则》第158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附条件变更还款期限的约定,并不属于“按照其性质不得附条件”不可变更的民事法律行为,故该种约定属合法有效,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变更的条款。

 

 

图片


(图片来源于网络)

 

 

 

 


04


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和解除合同有本质区别

 

 

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后贷款合同仍然有效,但行使合同解除权后合同将失去效力。而合同是否有效,直接影响银行行使权利的法律依据以及可主张权利和利益的范围。

1、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仅是原合同中有关履行期限的条款发生变更,并不影响合同中有关金额、利息、罚息、支付结算方式等条款的效力,借款人仍需按约履行还款义务,还款行为也是基于有效的合同产生的合同内的义务。银行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计息标准、支付方式等条款,要求借款人在银行宣布到期之日起还本付息。借款人逾期不还款的,还将适用合同中约定的逾期罚息等惩罚性条款。从另一个角度讲,宣布提前到期可以认为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责任的一种救济方式, 宣布提前到期条款实际上是赋予银行否定借款人期限利益的权利,体现了对借款人不当违约行为的惩罚。

2、银行主张合同解除后,原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银行只能通过《合同法》第九十七条主张“恢复原状”的权利。虽然《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实务中也有部分裁判观点认为利息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在性质上属于合同清理条款,合同解除后该类条款应继续有效,但不可否认的是实务中也存在大量相反的判例,认为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将无法适用。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诉累,从银行主张权利的便利程度和保护范围上看有效合同框架内的还款请求权比合同解除后的资金返还请求权更加直接、有效。

 

 

 

 

05


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不以解除合同为必要条件

 

 

上海市高院《关于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五个问题: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关于提前收贷的约定,诉请借款人提前还款,是否必须提前解除合同诉请?解答称:借款合同关于贷款人提前收贷有约定的,该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

在贷款人主张借款人提前还贷的条件成就时,贷款人据此诉请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法院应予支持。该诉请不以解除合同为前提,故贷款人无须主张解除合同诉请。上海市高院的解答有重要的参考和使用价值。

综上所述,在日常处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我个人建议银行采取以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方式主张自已的权益,非必要情况不宜采取解除合同方式主张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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