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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言大意

经典法律格言

内容提要:经典法律格言
1.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 出处:战国·韩非《韩非子·有度》。
- 解释:“阿”意为迎合,“绳”指木工用的墨线。这句话的意思是:法律不迎合权贵,就像墨线不向弯曲的地方妥协一样。它强调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法律应当公正无私,不因人的身份地位而有所偏颇,是法治精神中“平等”与

经典法律格言

1.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 出处:战国·韩非《韩非子·有度》。
- 解释:“阿”意为迎合,“绳”指木工用的墨线。这句话的意思是:法律不迎合权贵,就像墨线不向弯曲的地方妥协一样。它强调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法律应当公正无私,不因人的身份地位而有所偏颇,是法治精神中“平等”与“公正”的早期体现。

2.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 出处: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的名言。
- 解释:犯罪只是对个别法律秩序的破坏,如同污染了一条河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动摇了法律本身的权威和公信力,破坏了整个法治体系的根基,如同污染了水源。这句话深刻揭示了司法公正对于维护法治社会的极端重要性,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3.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 出处:战国·《管子·禁藏》。
- 解释:“程式”和“仪表”都指标准、规范。这句话将法律比作衡量天下万事万物的标准和准则。它强调了法律的规范性和普遍约束力,法律是治理国家、调整社会关系、规范人们行为的根本依据,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4.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
- 出处:北宋·苏辙《河南府进士策问三首之一》。
- 解释:朝廷制定并颁布了法律(法立于上),久而久之,这些法律规范就会内化为民众自觉遵守的社会风俗和行为习惯(俗成于下)。这句话说明了立法对社会风气的引导作用,良好的法律能够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体现了法律与道德、习俗之间的互动关系。

5.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 出处: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Montesquieu)的名言。
- 解释:民法以保护公民的私权利为核心,如同慈母般关怀着每一个个体的权益。这句话强调了民法的人文关怀精神,在民法的视野里,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都至关重要,都值得被充分尊重和保护,体现了法律对个体价值的重视。

6.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 出处:英国法谚(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also be seen to be done)。
- 解释:这句话强调了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司法裁判不仅要追求实体结果的公正,更要确保审判过程的公开、透明、公正,让公众能够清晰地看到正义是如何实现的。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保障,也是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来源。

7.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
- 出处:英国法谚(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 解释:即使最终的裁判结果是公正的,但如果司法程序过于拖延,导致当事人的权利长期得不到救济,那么这种“迟到的正义”对当事人而言,其价值已经大打折扣,甚至等同于没有正义。这句话强调了司法效率的重要性,要求司法机关及时、高效地处理案件。

8.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 出处:英国法学家波洛克(Frederick Pollock)的名言。
- 解释:法律无法消除人们在天赋、财富、地位等方面的天然差异,但法律可以确保所有人在适用法律时受到同等对待,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不因身份、地位、财富等因素而受到歧视或享有特权。这是现代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核心内涵。

9.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受罚。
- 出处:近代刑法基本原则,源于西方启蒙思想,后被各国刑法普遍采纳。
- 解释: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它要求什么行为构成犯罪、应当受到何种刑罚,都必须由法律事先明确规定。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某行为是犯罪,那么就不能将该行为认定为犯罪,也不能对该行为人施加刑罚。这一原则旨在限制国家刑罚权的滥用,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10.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 出处:现代法治理念的重要体现,常用于正当防卫等法律情境。
- 解释:当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时,法律应当保护合法的防卫行为,而不能要求合法权利向不法侵害妥协退让。这句话强调了法律对合法权利的保护和对不法行为的否定态度,鼓励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勇于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的正义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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